114年軍職退伍人員因年金改革節省退撫經費支出已全數挹注退撫基金
【本刊訊】輔導會表示,依據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五十四條規定,該會辦理「軍職退伍人員因年金改革節省退撫經費支出挹注退撫基金作業」,業於一一五年二月十一日由國防部會同輔導會確定,一一四年「節省之退撫經費支出計56億8075萬815元」,已編入一一六年度「退除役官兵退休給付」預算概算需求審查中;另由輔導會一一五年編列149億6092萬元挹注退撫基金款項(其中49億6092萬元為一一三年節省之退撫經費支出),已於一一五年三月二十六日匯入軍職人員退撫基金帳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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